創意≠市場機會(創意園筆市場機會豐富)

  大多數的經銷商在代理其他品牌產品的時候,往往希望能夠存在一個很好的市場機會使自己目前的業務有所發展或者開拓更多的業務方向。因此,絕大多數的經營者對創意都很敏感。然而,一個很好的創意未必就是一個很好的市場機會,盡管大多數情況下,市場機會源于創意。但并不是所有的創意都會成為市場機會。一個市場機會必然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能夠用來作為企業發展基礎的。這就是創意和市場機會之間最重要的差別。 所謂市場機會或者商業機會,是指有吸引力的、較為持久的和適合的商務活動空間,并最終表現在能夠為消費者或者客戶創造價值、增加價值。市場機會的出現往往是因為環境的變化、市場的不協調或混亂、信息的滯后、領先或者缺口,以及市場中各種各樣的其他因素的影響。市場越不完善,相關知識和信息的缺口、部隊成活不協調就越大,市場機會也就越充裕。對與創業公司的經營者來說,就是在面對自相矛盾的數據、信號、嘈雜的市場動態中敏銳的發現和識別市場機會。

   一個好的創意僅僅是一個好的創業工具,而將創意轉化為良好的市場機會卻是一個非常艱巨的工作。人們常常過高地估計創意的價值,而忽視了市場需求是否真實可靠。比如,中關村一家經銷商與北京大學的學生合作開發了能夠在黑暗中發出熒光的鍵盤,這樣,在黑暗中(比如有別人休息的夜晚),計算機的使用者不用點燈就可以敲打鍵盤。這個創意很好,但顯然這樣的產品成本一定比普通鍵盤高,而經常使用計算機的用戶,絕大多數可以基本實現盲打,因而市場需求不會很好,正是這個原因,這個產品始終未能獲得成功。 此外,第一個獲得最好的創意也并不能保證企業的成功,毫無疑問,第一個獲得最好的創意是一件大好事,但除非你能夠迅速地占有很大的市場份額或者建立很難逾越的市場進入壁壘,從而領先于競爭對手,否則第一個出現只不過意味著開拓了供競爭對手發展的市場。在這一點上最好的例子就是大家熟悉的VCD,萬燕發明了VCD,卻在市場競爭中成為“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