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雕的制作方法(木雕龍頭的制作方法)

  我國木雕藝術具有悠久的歷史,在殷、周就已流行。到了戰國時代,木雕的制作頗為盛行。由于木質材料易于腐朽和焚燒,所以木雕傳世不多。木雕用的材料因地制宜,一般有黃楊木、紅木、金木、白果木、龍眼木、樟木等等。

  我國傳統的木雕制作方法:

(一)因材料進行設計,充分發揮木頭的自然形態和特點。

(二)一般先要畫出構圖或做出泥塑的稿子,即便有經驗的藝人也要細心研究和推敲,打好一個成熟的腹稿。

(三)先打粗坯,如雕人物要初步雕出人物的動態、比例、形體以及空間體積等,把基本形態刻畫出來。

(四)利用各種不同形狀的鑿子,用由粗到細、由整體到局部、由簡而繁、逐步深入的方法,雕出形態生動、性格鮮明的形象。還有大型木雕,現在采用新的工藝:先做好泥塑,翻成石膏像,再以石膏像(模特兒)作依據,采用"點形儀"工具,在木材的前后上下四周找出點子(形體的部位)。用這樣的方法雕刻出來的作品,形象正確不走樣,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