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畫作品用印談
在我國,書法繪畫作者作品完成之后,都要或多或少在作品上鈐蓋幾枚印章,尤其是近代書畫家,幾乎人人都有不少印章。在人們心目中,甚至已到無章不成書,無章不成畫的地步了。小小印章,尤其是閑文印,雖是方寸之地,但往往成了書畫作者們施展藝術才華的廣闊天地,通過用印,作者不僅可以表達藝術觀點,展示襟懷,道出身世,記時記事,還可以調整字畫作品的結構,增強結構感,給作品平添意趣。
書畫作品用印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大小適中。要視作品尺幅和字畫的大小選用印章,一般情況下,作品較大印章也要大些,但切記落款處的印章不能大于落款字的三分之二,否則會給人沉重下墜的感覺。二是位置適當,書畫作品上的印章有隨款印、引首印、補白印之分,鈐蓋時得要使之各尋其位,不能顛倒換位;印章離主體字、畫要適當。太近則擁擠板滯,太遠則離散不緊湊;一幅作品中出現兩個以上印章時,要錯落有致,盡量避免均勻等距;三是內容適切,即印文內容要和書畫作品格調意趣大體互不相悖。比如一幅梅花傲雪圖你蓋上一枚。難得糊涂。的閑文印,就有些不倫不類了。四是數量適度。字畫作品上沒有印章固是缺憾,但也不是越多越好,只要是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就行了,鈐印太多太濫反而給人喧賓奪主、畫蛇添足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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